上海市“2014年诚信兴商十件事”取得初步成效
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会同市消保委、市商业联合会开展的“2014年诚信兴商十件事” 于2014年9月正式启动,向社会推出了2014年诚信兴商十件事的承诺,其中由市食安联流通专委会携手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等21家流通企业向社会作出了“过期食品不能卖”的承诺。经过半年的实践,由三家主办单位进行社会跟踪,作出最总评估,总的评估为:好。
一、承诺内容
食品流通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从严自律,确保不销售过期食品、确保所销售的食品质量安全,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受损害,严格采取以下管控措施:
(一)严把进货查验关,杜绝过期食品入库,严禁过期食品混入其他食品再销售、再加工;
(二)强化保质期管理,属于保质期食品的,落实专人定时开展现场巡查;属于临时保质食品的,严格执行报警记录制度;
(三)销售临保食品的,必须在销售场所辟设临保食品专区或临保食品专柜,保障临保食品的质量安全;
(四)过保质期食品的,应规范处置,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标识,防止过期食品混入正常销售渠道;
(五)销毁过期食品的,应做好销毁记录,保留销毁录像、保存销毁证据、健全销毁档案。监督电话:12331。
二、行业自述
(一)行业发展概况。食品是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必需品,上海2000多万人口的食品消费主要是靠外地供应。因此,上海的食品流通业比较发达。目前,本市的食品流通企约15万家,食品安全工作从食品流通企业做起显得尤为重要。
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食品流通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食品流通专委会)成立于2014年8月,设在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真光路1258号),由1家主任单位和7家副主任单位构成,现有30家成员单位,其中食品流通企业21家。自成立以来,食品流通专委会在市政府主管部门及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的指导、帮助和各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相关职能,以行业自律和诚信为原则,促进行业更好地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提高企业自律能力,努力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自2013年11月成立以来,始终把食品行业的诚信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一是抓好教育培训工作,分期分批地对食品企业的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二是抓好分类管理和指导,按企业的经营状况分4类,并进行分类指导;三是抓好典型树立,2014年受市食药监局的委托,开展了食品安全示范企业的评审认定工作,全年认定了89家食品企业为上海市食品安全示范企业,树立了行业的表率。
(二)践行承诺情况。2014年11月11日,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指导下,由食品流通专委会牵头,在联华超市召开了“过期食品不能卖”主题活动跟踪落实专题会议。会上,各与会的会员单位对活动的整体方案、工作内容与安排进行了认真的探讨,并对活动的具体要求、措施达成了共识。会上对下阶段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进行了全面的部署。行业内各家会员单位按照活动的整体部署和要求,有序推进活动的各项措施。各企业下属的103家门店作为活动的示范门店,以点带面,全面推进食品安全整体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赢得了社会各界和消费者的赞誉和好评。根据“过期食品不能卖”承诺活动的整体方案,2014年12月各会员单位积极组织自查自纠和改进完善。
一是联华超市要求下属各成员企业(世纪联华、联华标超、快客便利)高度重视商品保质期管理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活动伊始,参与活动的门店店长签订了“过期食品不能卖”承诺书,确保各项措施层层落实到门店基层,做到人人知晓,个个参与,通过严抓严控,自查自纠,以全面提升商品保质期管控能级,切实履行“过期食品不能卖”的郑重承诺。12月中下旬,总部组织人员对参与活动的11家门店进行抽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门店,明确改进的目标。二是家乐福对此次活动非常重视,将食品流通专委会检查表内容与本企业自身情况相结合,确立符合本企业内部管理程序的检查点,在12月份对参与活动的10家门店进行了自查及相关活动信息的培训,督促部分做的不够的门店进行整改。三是沃尔玛在参与“过期食品不能卖”承诺活动中,对商场的每个环节进行了回顾,尤其是对于保质期短的鲜食类商品进行重点的关注。同时,聘请第三方对过期食品和原料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在第一时间与管理层进行协商予以解决,避免过期食品和原料被销售和使用。四是大润发注重对高风险环节的控制。加强对定型包装的熟食卤味、豆制品等食品产品检验合格证和专用送货单的索取;加强对运输工具、包装日期和产品的检查、验收,同时做好记录;确保食品包装完好并符合相关要求及数量、批次与送货单相一致。同时,将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区分销售,并标明生产日期便于检查。五是乐购、家得利、全家、罗森、牛奶棚、城市超市、第一食品等企业积极组织自查自纠,落实“过期食品不能卖”活动的各项措施。组织员工学习检查表的内容,完善保质期相关的管理培训制度,建立员工培训的手册并记录在案。公司在日常的内部检查以及门店自主管理的过程中按照检查表要求,严格落实相关的管理措施,并要求相关部门及门店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努力做到商品质量安全的常态化管理。
三、跟踪评估
(一)总体评估:从被跟踪的食品流通行业门店的平均得分为97.83分,跟踪的总体评估为“好”。参与承诺活动的企业主要表现在:一是高度重视,强化管理。活动知晓度高。检查中发现,各家企业都能认真对待食品安全工作,在活动前期通过自我完善、自我改进、相互学习等方式查找不足、组织交流、及时改进,在检查前都已按照活动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强化食品安全的常态化管理。二是对食品保质期严格管理。检查中发现,各家企业都有专人负责定时开展现场巡查,监管过保食品动向,并有详细的食品收货、临保及过保的书面或视频记录。临保食品都有专柜陈列,有醒目的提示标识。
据统计,参与本次活动的企业为15家,占行业大型食品流通企业总数的71.4%;各企业下属的103家门店参与了本次活动,占行业内门店总数的3.6%。
根据相关的工作安排,社会跟踪由各区县消保委具体实施,跟踪时间为2015年1月。各区县消保委对辖区内参加承诺活动企业的门店进行随机跟踪评估,共抽查74家门店,占参与活动门店总数的72%;被跟踪的类型有:面包房、小型超市、大型卖场和食品商店等,就参评门店是否严把质量关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进行跟踪并评分。社会跟踪主要采取一查看企业的相关制度和执行情况;二查看亮照、亮证的情况;三查看进货凭证和索证索票情况;四查看临保专柜的设立情况;五查看过期食品销毁记录、录像和证据的保存情况等。按照向社会承诺的内容和统一的评分要求,采取跟踪人员现场查看、询问、现场打分,并由被跟踪的相关企业门店的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存在的问题。一是有的单位未保留书面记录,因此对培训的规范及专业度很难了解;二是有的单位在销售散装食品时,未保留商品的原始包装或合格凭证,可能造成食品追溯困难。
(三)相关建议。一是对照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加强常态化管理,进一步按照食品安全的各项规定和诚信承诺的内容进行落实,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发挥示范效应,进一步提升食品流通企业(门店)的食品安全管理整体水平。
四、整改措施
根据社会跟踪的评估情况,食品流通专委会已于2015年2月向市消保委、市商联会、市食安联会作出书面的整改报告,主要如下:
(一)业内通报。近期已在业内对诚信兴商承诺活动的社会跟踪评估情况进行汇总并向业内通报。
(二)强化意识。在全行业进一步树立食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责任意识,把“践行诚信兴商,保障消费安全”作为业内的道德底线。
(三)积极整改。各会员企业对社会跟踪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改进措施: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进一步强化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二是加大对卖场散装食品合格证检查力度,特别是加大对蔬菜、水果等生鲜区域的检查;三是加强对员工工作责任心教育和相关制度的培训,立足于日常“保质期”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四是强化对重点食品的生产场所实地考察,以确保食品进货渠道正规,产品合格并可溯源;五是以“过期食品不能卖”承诺活动为契机,把活动中积累的好的经验和做法从103家示范门店推广覆盖到所有门店,全面提升食品流通行业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总体思路
工作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市委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和市政府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坚持科学监管。以深化改革强基础、转变职能促创新、完善机制控风险、严格执法提效能、社会共治筑防线的思路,进一步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工作要求,加强顶层设计,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餐桌污染”治理体系,突出高风险食品和重点环节的监管,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特别是问题发现能力,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保持全市食品安全总体有序可控。
总体目标: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主要食品安全监测合格率达95%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年报告发生率控制在6/10万以下;公众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接受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40小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40小时。
主要工作任务:一是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全面完成《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围绕重点课题开展研究,细化“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和重大治理项目,着力构建特大型国际大都市的现代治理体系。二是深化体制改革,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坚持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上下左右联动,完善市场监管领域的综合执法改革,强化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食品专业监管基础上的综合执法。积极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及上海市食品安全示范街镇等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三是建章立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市政府“五个最严”的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法治精神、善用法治方式,完善市场准入,促进社会共治,强化监督管理,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发挥法律法规规范市场作用、行业组织自律作用、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启动《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修订工作。四是落实“五个最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建立“餐桌污染”治理体系,加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及畜禽屠宰、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进出口环节以及口岸食品安全全程监管;着力提高主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开展肉品、无证无照经营、餐厨废弃油脂综合治理等重点品种和领域的专项整治。五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行业自我管理水平。推进企业首负责任制,试点“食品质量安全授权”制度,推进信用等级评定和信息公开,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探索推进食品安全强制责任险措施,提高保险覆盖面。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重要制度,加强企业培训与考核,推进企业落实食品从业人员强制培训40小时要求。六是加强风险防控,强化应急处置。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以各类风险因素和高风险食品为重点,拓展监测和监督抽检覆盖面,进一步完善监测结果的后处理制度。完善舆情监测预警制度,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与机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七是完善技术保障体系,提升科学监管水平。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逐步完善市级、区域、基层三级检验检测分工合作网络建设。充分利用社会检验检测资源,发挥第三方检测机构在食品监管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系统的顶层设计,完成食品安全监管和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八是动员各方力量,推动社会共治。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重点加强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重视运用新兴媒体,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合理引导公众预期。修订完善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适度扩大奖励范围,建立隐名举报奖励制度。继续发挥行业协会规范行业自律和专家委员会政策技术咨询的作用,营造食品安全信用环境,形成政府、企业、社会、消费者“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九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与监管能力。切实转变作风,加强为基层服务,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基层执法人员专题培训,提高食品安全专业执法能力和水平。(摘自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局“2014年上海市食品安全状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