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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7〕20号

发布日期:2017-07-24 00:00:00   来源:www.shsfsf.com.cn

食安办〔2017〕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安全办、公安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新闻出版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通信管理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四个最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和进口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管,严厉打击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推动各地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安 部     商 务 部
工 商 总 局  质 检 总 局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

 

材料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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